Java面向对象(上)

约定不等于承诺〃 2023-07-17 07:27 124阅读 0赞

面向对象部分分3部分进行总结:

1. 面向对象(上):(本编)总结内容为,

  • 类与对象
  • 类的结构(属性、方法、构造器)
  • 封装性
  • this

2. 面向对象(中):(传送)总结内容为:

  • 继承性
  • 方法的重写
  • super关键字
  • 对象实例化
  • 多态性

3. 面向对象(下):(传送)总结内容为:

  • static关键字
  • final关键字
  • abstract关键字
  • interface关键字
  • 代码块
  • 内部类

类和对象

1. 面向对象学习的三条主线

  • 1.Java类及类的成员:属性、方法、构造器;代码块、内部类
  • 2.面向对象的大特征:封装性、继承性、多态性、(抽象性)
  • 3.其它关键字:this、super、static、final、abstract、interface、package、import等

2. 面向对象与面向过程(理解)

  • 1.面向过程:强调的是功能行为,以函数为最小单位,考虑怎么做。
  • 2.面向对象:强调具备了功能的对象,以类/对象为最小单位,考虑谁来做。

举例对比:人把大象装进冰箱。

3.完成一个项目(或功能)的思路
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
4.面向对象中两个重要的概念
类:对一类事物的描述,是抽象的、概念上的定义
对象:是实际存在的该类事物的每个个体,因而也称为实例(instance)

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重点是类的设计
设计类,就是设计类的成员。

二者的关系:
对象,是由类new出来的,派生出来的。

5.面向对象思想落地实现的规则一

  • 1.创建类,设计类的成员
  • 2.创建类的对象
  • 3.通过“对象.属性”或“对象.方法”调用对象的结构

补充:几个概念的使用说明

  1. * 属性 = 成员变量 = field = 域、字段
  2. * 方法 = 成员方法 = 函数 = method
  3. * 创建类的对象 = 类的实例化 = 实例化类

6. 对象的创建与对象的内存解析
典型代码:

  1. Person p1 = new Person();
  2. Person p2 = new Person();
  3. Person p3 = p1;//没有新创建一个对象,共用一个堆空间中的对象实体。

说明:
如果创建了一个类的多个对象,则每个对象都独立的拥有一套类的属性。(非static的)
意味着:如果我们修改一个对象的属性a,则不影响另外一个对象属性a的值。

内存解析:

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

7. 匿名对象:我们创建的对象,没显式的赋给一个变量名。即为匿名对象
特点:匿名对象只能调用一次。
举例:

  1. new Phone().sendEmail();
  2. new Phone().playGame();
  3. new Phone().price = 1999;
  4. new Phone().showPrice();//0.0

应用场景:

  1. PhoneMall mall = new PhoneMall();
  2. //匿名对象的使用
  3. mall.show(new Phone());
  4. 其中,
  5. class PhoneMall{
  6. public void show(Phone phone){
  7. phone.sendEmail();
  8. phone.playGame();
  9. }
  10. }

8.理解”万事万物皆对象”
1.在Java语言范畴中,我们都将功能、结构等封装到类中,通过类的实例化,来调用具体的功能结构

  • Scanner,String等
  • 文件:File
  • 网络资源:URL

2.涉及到Java语言与前端Html、后端的数据库交互时,前后端的结构在Java层面交互时,都体现为类、对象。

属性

对比:属性 vs 局部变量

1.相同点

  • 定义变量的格式:数据类型 变量名 = 变量值
  • 先声明,后使用
  • 变量都其对应的作用域

2.不同点
2.1 在类中声明的位置的不同

  • 属性:直接定义在类的一对{}内
  • 局部变量:声明在方法内、方法形参、代码块内、构造器形参、构造器内部的变量

2.2 关于权限修饰符的不同

  • 属性:可以在声明属性时,指明其权限,使用权限修饰符。
  • 常用的权限修饰符:private、public、缺省、protected —>封装性,目前,大家声明属性时,都使用缺省就可以了。
  • 局部变量:不可以使用权限修饰符。

2.3 默认初始化值的情况:

  • 属性:类的属性,根据其类型,都默认初始化值。

    • 整型(byte、short、int、long:0)
      • 浮点型(float、double:0.0)
      • 字符型(char:0 (或’\u0000’))
      • 布尔型(boolean:false)
      • 引用数据类型(类、数组、接口:null)
  • 局部变量:没默认初始化值。意味着,我们在调用局部变量之前,一定要显式赋值。特别地:形参在调用时,我们赋值即可

2.4 在内存中加载的位置:

  • 属性:加载到堆空间中 (非static)
  • 局部变量:加载到栈空间

补充:回顾变量的分类:
方式一:按照数据类型:
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

方式二:按照在类中声明的位置:

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

方法

方法:描述类应该具的功能。

  • 比如:Math类:sqrt()\random() …
  • Scanner类:nextXxx() …
  • Arrays类:sort() \ binarySearch() \ toString() \ equals() \ …

1. 举例

  1. public void eat(){ }
  2. public void sleep(int hour){ }
  3. public String getName(){ }
  4. public String getNation(String nation){ }

2. 方法的声明

  1. 权限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(形参列表){
  2. 方法体
  3. }
  • 注意:static、final、abstract 来修饰的方法,后面再讲。

3. 说明
3.1 关于权限修饰符:默认方法的权限修饰符先都使用public

  • Java规定的4种权限修饰符:private、public、缺省、protected

3.2 返回值类型: 返回值 vs 没返回值

  • 如果方法返回值,则必须在方法声明时,指定返回值的类型。同时,方法中,需要使用 return关键字来返回指定类型的变量或常量:“return 数据”。

  • 如果方法没返回值,则方法声明时,使用void来表示。通常,没返回值的方法中,就不需要使用return.但是,如果使用的话,只能“return;”表示结束此方法的意思。

  • 方法名:属于标识符,遵循标识符的规则和规范,“见名知意”

  • 形参列表: 方法可以声明0个,1个,或多个形参。
  • 格式:数据类型1 形参1,数据类型2 形参2,…

3.3 方法体:方法功能的体现。

4. 方法的使用中,可以调用当前类的属性或方法

  • 特殊的:方法A中又调用了方法A:递归方法。
  • 方法中,不可以定义方法。

5. return返回值
return关键字:
1.使用范围:使用在方法体中
2.作用:

  • ① 结束方法

  • ② 针对于返回值类型的方法,使用”return 数据”方法返回所要的数据。

3.注意点:return关键字后面不可以声明执行语句。

6. 方法的重载
1.方法的重载的概念

  • 定义:在同一个类中,允许存在一个以上的同名方法,只要它们的参数个数或者参数类型不同即可。
  • 总结:“两同一不同”:同一个类、相同方法名
    参数列表不同:参数个数不同,参数类型不同

2.构成重载的举例:
举例一:

  1. Arrays类中重载的sort() / binarySearch();
  2. PrintStream中的println()

举例二:
//如下的4个方法构成了重载

  1. public void getSum(int i,int j){
  2. System.out.println("1");
  3. }
  4. public void getSum(double d1,double d2){
  5. System.out.println("2");
  6. }
  7. public void getSum(String s ,int i){
  8. System.out.println("3");
  9. }
  10. public void getSum(int i,String s){
  11. System.out.println("4");
  12. }

不构成重载的举例:

  1. //如下的3个方法不能与上述4个方法构成重载
  2. // public int getSum(int i,int j){
  3. // return 0;
  4. // }
  5. // public void getSum(int m,int n){
  6. //
  7. // }
  8. // private void getSum(int i,int j){
  9. //
  10. // }
  1.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方法的重载?
    严格按照定义判断:两同一不同。
    跟方法的权限修饰符、返回值类型、形参变量名、方法体都没关系!
  2. 如何确定类中某一个方法的调用:
    方法名 —> 参数列表

方法的重载与重写的区别?

throws\throw
String\StringBuffer\StringBuilder
Collection\Collections
final\finally\finalize

抽象类、接口
sleep() / wait()

7. java的值传递机制

1.针对于方法内变量的赋值举例:

  1. System.out.println("***********基本数据类型:****************");
  2. int m = 10;
  3. int n = m;
  4. System.out.println("m = " + m + ", n = " + n);
  5. n = 20;
  6. System.out.println("m = " + m + ", n = " + n);
  7. System.out.println("***********引用数据类型:****************");
  8. Order o1 = new Order();
  9. o1.orderId = 1001;
  10. Order o2 = o1;//赋值以后,o1和o2的地址值相同,都指向了堆空间中同一个对象实体。
  11. System.out.println("o1.orderId = " + o1.orderId + ",o2.orderId = " +o2.orderId);
  12. o2.orderId = 1002;
  13. System.out.println("o1.orderId = " + o1.orderId + ",o2.orderId = " +o2.orderId);

规则:
如果变量是基本数据类型,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值。
如果变量是引用数据类型,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的地址值。

2.针对于方法的参数概念
形参:方法定义时,声明的小括号内的参数
实参:方法调用时,实际传递给形参的数据

3.java中参数传递机制:值传递
规则:

  • 如果参数是基本数据类型,此时实参赋给形参的是实参真实存储的数据值。
  • 如果参数是引用数据类型,此时实参赋给形参的是实参存储数据的地址值。

推广:
如果变量是基本数据类型,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值。
如果变量是引用数据类型,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的地址值。

4.典型例题与内存解析:
【例题1】
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

【例题2】

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

封装性

传送门:https://blog.csdn.net/qq\_38605145/article/details/104994856

构造器

1.构造器(或构造方法):Constructor
构造器的作用:

  • 1.创建对象
  • 2.初始化对象的信息

2.使用说明

  • 如果没显式的定义类的构造器的话,则系统默认提供一个空参的构造器
  • 定义构造器的格式:权限修饰符 类名(形参列表){}
  • 一个类中定义的多个构造器,彼此构成重载
  • 一旦我们显式的定义了类的构造器之后,系统就不再提供默认的空参构造器
  • 一个类中,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器。

3.举例

  1. //构造器
  2. public Person(){
  3. System.out.println("Person().....");
  4. }
  5. public Person(String n){
  6. name = n;
  7. }
  8. public Person(String n,int a){
  9. name = n;
  10. age = a;
  11. }

赋值问题

  • 总结:属性赋值的先后顺序
  • ① 默认初始化
  • ② 显式初始化
  • ③ 构造器中初始化
  • ④ 通过”对象.方法” 或 “对象.属性”的方式,赋值
  • 以上操作的先后顺序:① - ② - ③ - ④

JavaBean
所谓JavaBean,是指符合如下标准的Java类:

类是公共的
一个无参的公共的构造器
属性,且对应的get、set方法

this关键字

  1. 可以调用的结构:属性、方法;构造器
  2. this调用属性、方法:
    this理解为:当前对象 或 当前正在创建的对象

    • 2.1 在类的方法中,我们可以使用”this.属性”或”this.方法”的方式,调用当前对象属性或方法。但是,通常情况下,我们都择省略”this.”。特殊情况下,如果方法的形参和类的属性同名时,我们必须显式 的使用”this.变量”的方式,表明此变量是属性,而非形参。

    • 2.2 在类的构造器中,我们可以使用”this.属性”或”this.方法”的方式,调用当前正在创建的对象属性或方法。但是,通常情况下,我们都择省略”this.”。特殊情况下,如果构造器的形参和类的属性同名时,我们必须显式的使用”this.变量”的方式,表明此变量是属性,而非形参。

  3. this调用构造器:
    ① 我们在类的构造器中,可以显式的使用”this(形参列表)”方式,调用本类中指定的其他构造器
    ② 构造器中不能通过”this(形参列表)“方式调用自己
    ③ 如果一个类中有n个构造器,则最多有 n - 1构造器中使用了”this(形参列表)”
    ④ 规定:”this(形参列表)“必须声明在当前构造器的首行
    ⑤ 构造器内部,最多只能声明一个”this(形参列表)”,用来调用其他的构造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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