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现Python构造函数重载效果
Python的构造函数是不能重载一个类只能有一个构造函数存在。定义多个构造方法时,实例化类只实例化最后的构造方法,即后面的构造方法会覆盖前面的构造方法,并且会根据最后一个构造方法的形式进行实例化。
但是我们在很多时候,希望可以实现构造函数重载的效果,怎么去实现呢,其实这个问题,python的处理是非常优秀的,即通过关键字参数达到构造函数重载的效果。
在很多时候,对于类的属性,希望它是可扩展的,即达到构造函数重载的效果,具体实现时利用关键字参数编写类的__init__函数。这样后面如果需要扩展类的属性,只需在创建类的实例时要传入关键字参数就可以了。
class A(object):
def __init__(self, **kwargs):
for key, val in kwargs.items():
setattr(self, key, val)
a = A(name='xiaoming', sex=0)
# 打印类的属性时使用列表生成式,避免打印一些无关的属性(以‘_’开头)
print(a.name, a.sex, [s for s in a.__dir__() if not s.startswith('_')])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